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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東南事業單位備考及考試消息群:561234378
為進一步創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我縣2024年人才引進工作,為做好引才各項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引才工作由縣組織、編制、人社、紀檢監察部門牽頭,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統籌組織實施。
二、引進原則
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引才崗位
詳情見附件1。
四、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2006年3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8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技師層次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3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高級技師層次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8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及以下(1973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符合擬報考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崗位中有學位要求的還需取得同等學位;本《實施方案》及附件所稱“同等學位”指考生報考崗位所用學歷對應學位,下同);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顯示的專業與學歷必須和《崗位表》上要求的專業與學歷一致(僅是學位證書上專業與《崗位表》專業一致視為專業不符)!秿徫槐怼分兴枨髮I未注明學科門類、大類、一級學科、類的均按“單個專業”對照審核。報考人員學歷、專業須與教育部學信網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所載的信息一致,有學位要求的崗位報考者的學位信息須與學位網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所載的信息一致,方視為符合崗位要求;考生資格條件以符合本《實施方案》及職位表需求的對應條件為準(如有多個學歷的,不得交叉使用);
設置二級學科的專業技術崗位,對屬于該二級學科專業研究方向且課程相同率達到80%以上的一級學科,以及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自設學科(專業)和國(境)外留學專業,考生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70%以上基本一致(資格審查時須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符合條件的專家進行認定)方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其中以國內學歷學位報考的考生,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教務處蓋章)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考生,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的中文翻譯文件(具有翻譯資質的機構翻譯文件)等材料。
4.本科學歷、學位層次的僅面向部分高校(高校名單見附件3)進行引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不作院校要求。
5.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公務員錄用規定》及我省的有關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被辭退未滿5年的;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含正在服刑期間的);
6.參與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盜竊、詐騙等活動的;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7.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8.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9.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區)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24年3月15日未完成項目服務期的,以及參加2024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10.截至報名時止,屬貴州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尚在試用期(見習期)內或服務期內的人員;
11.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正式干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及辭職未滿6個月的(計算時間截止當前報名時止);
12.現役軍人或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讀的非2024屆畢業生;
13.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或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違規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14.有《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2021年版)》和《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2021年版)》禁止從事相應行業的;
15.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16.有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進程序
此次人才引進按發布引進信息、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面談、專業測評)、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備案等程序進行。通過岑鞏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發布引進的職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引才信息發布網站為岑鞏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報考者應密切關注以上網站發布的有關信息,避免因未及時閱讀公告致使延誤考試。
(一)現場報名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3月16日上午9:00至12:00。
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湖南師范大學二里半校區體育場(岑鞏縣招聘點)。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對符合崗位引才條件的考生不得拒絕其報名申請,對不符合崗位引才條件的考生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告知報考考生。資格審查部門(單位)及審查工作人員對照本《實施方案》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審查,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
現場資格審查報考者需提交下列材料:
1.畢業證、學位證(根據報考崗位需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并書面承諾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持國外或香港、澳門、臺灣學歷學位的報考者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崗位需求的所學專業條件,以國家認可的《畢業證書》明確的在校學習專業和教育部學信網所載的專業為準,專業不一致的,資格審查不得通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4.現仍在崗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服務期滿的“四項目人員”須持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截止2024年3月15日及以前完成項目服務期且未轉為事業單位正式職工的需持當地縣(市、區)教育局及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同意報考證明落款時間須為現場報名截止日<2024年3月16日>及以前)。
5.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州級及以上單位暫不提供組織人社部門意見,但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同意報考意見(同意報考證明落款時間須為現場報名截止日<2024年3月16日>及以前,同意報考證明模板見附件4);國有企業在職職工須持所在單位和有人事管理權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同意報考證明落款時間須為現場報名截止日<2024年3月16日>及以前)。
6.現場填寫《岑鞏縣事業單位2024年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教育類)》1份。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教師資格證等)。已通過執業(從業)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測評的),可提供考試合格的成績單(需加蓋縣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公章;在國家行政機關指定官方網站打印合格成績單的不用加蓋),同時考生須書面承諾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證書、證件材料原件。2024年應屆畢業生相關資格證書可延遲至指定時間提交。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系電話如有變動,請考生及時與報考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考生應密切關注筆試、面試、體檢等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而未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如在引進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規違紀、提供虛假學歷、學位、職稱、資格證書等材料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評審
評審采取面試(面談、專業測評)(以下簡稱“面試”)等方式進行,主要對參加評審面試人員提供的主要業績(成果、專利、論文、獎勵)及其他相關材料是否真實進行審查,面試(面談)考察其綜合素質的運用能力及適應引才職位工作的能力。
結合報名情況再確定是否當天開展現場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同一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進行面試(面談、專業測評),即考生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如出現面試成績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只進行面試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后續環節。
同一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超過35人(不含35人)的,先進行筆試,再按1:5比例進行面試(面談、專業測評);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即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考生綜合成績出現末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需進行筆試的崗位,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需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四)簽訂協議
面試(面談)工作結束后,根據引才計劃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并與入圍體檢人員簽訂引才協議。
(五)體檢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公務員錄用規定》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由本級組織人社部門(或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安排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醫院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具體時間由用人單位另行確定并通知報考者,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參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進行?疾旃ぷ饔筛骺h(市)、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疾旃ぷ魍怀稣螛藴,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疾靸热葜饕ㄈ诉x的政治素質、意識形態、師德師風、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烊诉x達不到公務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疾觳扇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有《公務員錄用規定》和《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規定的不得錄(聘)用情形的,考察結論不得定為合格。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人才引進職位所需學歷、學位、相應資格證等證書及人事檔案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持國外學歷的報考人員須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提交畢業(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相應資格證書及人事檔案)。
(七)聘用備案
經現場報名、面試(需筆試的增加筆試環節)、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相應指定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填寫《貴州省市州及以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一式四份)和《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匯總表》,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州級人社部門辦理審查備案手續。
本年度同時考取我州其他事業單位工作崗位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州級人社部門正式批準備案之前作出選擇,州級人社部門正式備案到具體單位后,就不再另行備案到其他單位。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的畢業生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的,試用期按政策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員,與單位約定不低于三年的最低服務年限。
本次人才引進中,如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按《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和條件依次進行最多2次遞補,遞補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六、紀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評審專家要嚴格遵守人事考試紀律和本方案的相關規定,堅持評審原則和標準,對評審對象作出客觀、公正、公平的評價。
(三)評審專家及相關工作人員應遵守回避制度的規定,參加評審對象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必須回避。
(四)各引才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認真按照規定的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防止違紀違規情況的發生。工作中如有違反規定、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并核準,取消擬聘人員的資格。紀檢監察部門將予以嚴肅查處,并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七、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由岑鞏縣組織人社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未盡事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與縣組織人社部門協商后,報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
政策咨詢電話:0855-3574931(岑鞏縣人社局)
監督舉報電話:0855-3574856 (岑鞏縣紀委縣監委)
附件1:岑鞏縣事業單位2024年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崗位一覽表(教育類).xls(點擊下載)
附件2:岑鞏縣事業單位2024年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教育類).doc(點擊下載)
附件3:高校名單.doc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廈門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南京大學、復旦大學、天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浙江大學、南開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東南大學、武漢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山東大學、湖南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吉林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四川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蘭州大學、東北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同濟大學、中南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國防科技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音樂學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政法大學、中央財經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北京體育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上海外國語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大學、天津醫科大學、西南大學、河北工業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延邊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農業大學、東北林業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國礦業大學、中國醫科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江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安徽大學、合肥工業大學、福州大學、南昌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鄭州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華中農業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暨南大學、廣西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南財經大學、云南大學、貴州大學、西北大學、西北交通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陜西師范大學、新疆大學、石河子大學、青海大學、寧夏大學、海南大學、西藏大學、第二軍醫大學、第四軍醫大學。
附件4:同意報考證明(模板僅供參考).doc(點擊下載)
(信息來源:https://www.qdncg.gov.cn/xwzx/tzgg/202403/t20240306_83891943.html)